贺祥麟基金是外国语学院发展基金下设的子基金,旨在传承贺祥麟学术思想、奖励为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语学院优秀青年教师、青年学生,激励学院广大青年教师、青年学子教书育人、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为学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为了规范贺祥麟基金的管理,现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名称
外国语学院发展基金子基金——贺祥麟基金
二、基金设立
捐赠资金进入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账户,由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具由国家财政部监制的公益性捐赠收据。
三、资金来源
外国语学院院友、外国语学院全体在职员工及其他热心外国语学院办学、发展的企业、社团及个人。
四、资金形式和基金使用
(一)资金形式:贺祥麟基金为动本基金,全部用于支持外国语学院的办学、发展。
(二)基金使用:该基金用于“贺祥麟青年教师奖”评选及奖励、建设贺祥麟塑像、举办贺祥麟学术思想研讨会、贺祥麟奖学金等。
五、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结构
本基金纳入外国语学院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成员由外国语学院、学校基金会人员组成。基金会负责基金运行,外国语学院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募捐,监督基金的使用。
六、基金管理及审批流程
本基金的使用管理由外国语学院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流程如下:
1.专项基金经手人准备付款申请资料及报账凭证(需签字);
2.本专项基金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
3.提交基金会项目部负责人审批;
4.基金会负责人审批;
5.基金会财务拨付。
外国语学院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确保捐赠款使用和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基金会对该项目基金进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确保捐赠资金专款专用。
七、外国语学院贺祥麟基金联系方式
本专项基金部门负责人:周小发 联系电话:13977396310
八、附则
本办法外国语学院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外国语学院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