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来源。本基金由外国语学院1999级院友荣海军捐资设立。
二、基金管理。本基金由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运作管理。基金使用由外国语学院“中运基金”管理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和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有关规定确定实施。
三、基金用途
本基金用于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的奖助学金,具体使用要求如下:
1.奖励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考研成绩优异班级及个人。
2.奖励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专业等级考试成绩良好以上者。
3.奖励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学术科研、专业竞赛获奖等方面优异成绩者。
4.资助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中生活困难且学业优秀者,具体评比标准如下: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每年奖励设置和奖励、资助人数有本资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基金规模情况加以确定或调整。
四、基金使用的评审
1.基金使用的评审工作由外国语学院“中运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委员会5-7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由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有关专家学者和分管学生工作有关人员组成。
2.评审标准由外国语学院“中运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和修订。
外国语学院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