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阳光爱心基金简介

2016-10-28 6626
分类:基金●捐赠
 

阳光爱心基金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阳光爱心基金由香港阳光(远东)有限公司(SUNSHINE (FAR EAST) LIMITED)捐资于2010年12月设立。阳光爱心基金首期设置时间为五年(2010年至2014年),每年资助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万元,共50万元,下设三项小基金:阳光奖学金(4万元);阳光助学金(5万元);阳光应急基金(1万元)。基金旨在奖励品学兼优和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使大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大学生和谐发展,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感恩情怀,引导大学生懂得回报社会。首期五年(2010年至2014年)评选工作已顺利结束,共资助356人和3个团体,共资助人民币402500元,余下的款项存于外国语学院的学校账户。
  阳光爱心基金第二期(2015年至2019年)继续捐资设置,也是每年资助资金总额人民币10万元,共50万元。为了更好地发挥《阳光爱心基金》的作用,在总结分析首期五年颁发奖励和资助效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并遵照捐资方的意愿,经研究讨论,第二期的奖励对象和基金分配方面做了较大的调整,即资助对象由学生扩大到教工,资助重心也由原来资助学生的学习转向资助教师的科学研究,以引导、激励教师们的科研行动,推动学院的全面发展。基金设置方面保留原来的《阳光应急基金》,对《阳光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和级别作适当调整,增加《阳光科研基金》,重点扶持教工的科学研究工作。基金分配具体为:《阳光奖学金》2万元,《阳光应急基金》1万元,《阳光科研基金》7万元。